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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3 深市 朗科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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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朗科智能: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3100            债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加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
际”)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大华国际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26.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36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2016.7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

  2023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大华国际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3年年末数:217.58万元。大华国际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倩倩,2018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8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梅,202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年(2018 年-2023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为贵
公司服务的审计团队已加入大华国际。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国际共有员工 190
人,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 21 名、注册会计师 69 名,设有质量控制部、审计部、管理咨询部、IT 审计部、金融审计部及税务部,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承接上市公司 16 家、新三板公司 13 家。”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原审计团队目前已加入大华国际,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国际。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大华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对大华国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认为大华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拟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变更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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