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整体修订内容:
1.《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
1 2.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
会”。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因《公司章程》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相应调整章节序号、条款
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标点调整以及不影响条款实际含义的表述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
义务变动,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2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系依
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二条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系依
3 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公司经公司登记注册机关批准,由深圳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公司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671868185H。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 人 民 币
4 234,303,330 元。 234,461,970 元。
……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5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6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7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8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9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负责人。 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10 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第十八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
11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12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条 ……
……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7 日由深圳冰川网络技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7 日由深圳冰川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按照经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术有限公司按照经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
13 30 日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 立,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深圳冰川网络技术有
立,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深圳冰川网络技术 限公司的出资所对应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有限公司的出资所对应的、截至 2012 年 6 30 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算为公司
月30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算为公 的股份,并已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司的股份,并已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
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 份总数为 7,5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34,303,33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4 股 234,303,330 股,其他种类股零(0)股。 234,461,97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234,461,970 股,其他类别股零(0)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
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持股计划的除外。
15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
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
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6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