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 158,640 股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234,303,330 股变更为 234,461,97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4,303,330 元变
更为 234,461,970 元,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背景
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
实际,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
则》,废止《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说明
对《公司章程》相关部分作出如下修订:
序号 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整体修订内容:
1.《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
1 2.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其他条款中“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
会”。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因《公司章程》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相应调整章节序号、条款
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标点调整以及不影响条款实际含义的表述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
义务变动,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2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系依
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二条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系依
3 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公司经公司登记注册机关批准,由深圳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公司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671868185H。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 人 民 币
4 234,303,330 元。 234,461,970 元。
……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5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6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7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8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9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负责人。 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10 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第十八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
11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
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12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条 ……
……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7 日由深圳冰川网络技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7 日由深圳冰川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按照经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术有限公司按照经审计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
13 30 日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 立,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深圳冰川网络技术有
立,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深圳冰川网络技术 限公司的出资所对应的、截至 2012 年 6 月
有限公司的出资所对应的、截至 2012 年 6 30 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算为公司
月30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算为公 的股份,并已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司的股份,并已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
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 份总数为 7,5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34,303,33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4 股 234,303,330 股,其他种类股零(0)股。 234,461,97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234,461,970 股,其他类别股零(0)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