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规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 5 月 29 日、6 月
29 日、7 月 31 日、8 月 30 日、10 月 9 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部分已结案件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名家汇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原 受理或收到 诉讼、 案由(诉 诉讼(仲
序 原告/申请 被告/被申 应诉通知日 仲裁机 讼、仲裁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请求 裁)进展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号 人 请人 期 构 原因或依 情况
据)
2023 年10 月24 日收到一审判
决:
一、原告名匠智汇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袁福强
支付业务提成奖 70000 元;
二、原告名匠智汇应于本判决生
1、请求判令无需支付被告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袁福强
深圳市名 业务提成奖金人民币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家汇科技 70,000 元;2、请求判令 一审已 67,440.21 元;
股份有限 深圳市 无需支付被告被迫解除劳 判决, 三、原告名匠智汇应于本判决生
5 公司、名匠 袁福强 2023/4/6 南山区 劳动争议 ¥142,456.31 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名家汇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袁福强
智汇建设 人民法 纠纷 67,440.21 元;3、请求判 及名匠 支付 2022 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
发展有限 院 令支付 2022 年度未休年 智汇已 7,087.31 元;
公司 假工资 5,016.1 元;4、请 上诉 四、原告名匠智汇应于本判决生
求判决原告二向被告按照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袁福强
判决比例支付律师费。 支付律师代理费 5,000 元;
五、原告名家汇对上述支付义务
承担连带任;
六、驳回被告袁福强的其他诉讼
请求;
七、驳回原告名家汇及名匠智汇
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3 年10 月11 日收到一审判
深圳市名 深圳市 决:
家汇科技 广东亮美集 南山区 买卖合同 请求支付违约金 256120 一审已 一、被告亮美集应于本判决生效
6 股份有限 照明科技有 2023/1/9 人民法 纠纷 ¥256,120.00 元 判决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名家汇支
公司 限公司 院 付违约金 25000 元;
二、驳回原告名家汇的其他诉讼
请求。
1、请求支付维修费用 2023 年11 月1日收到一审判决:
深圳市名 广东亮美集 深圳市 117660 元; 2、请求支付 一、被告亮美集应于本判决生效
7 家汇科技 照明科技有 2023/1/9 南山区 买卖合同 ¥539,260.00 违约金 421600 元;3、请 一审已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名家汇支
股份有限 限公司 人民法 纠纷 求确认质保义务履行期顺 判决 付违约金 35000 元;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