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54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所涉事项需由协议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合同。虽然计
划在 2026 年-2027 年期间建设 10.58 万平方米数智化立体仓库,但正式合同的
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等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后续签署正式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价格变化等方面不确定性,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政府审批、土地许可、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系日常经营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友好协商,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新西兰阿尔法罗技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大炎投资(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炎投资”或“甲方二”)、遨博(山东)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遨博山东”或“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诚信原则基础上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背景
中国海南东方国际生物医药空港产业园(以下简称“空港产业园”)是新西兰阿尔法罗技资本有限公司筹划在海南省东方市投资建设的生物医药产品进出
位的运营服务,通过采用 5G+AI 驱动全场景智慧运营,实现货物周转效率提升55%、订单响应时间压缩至 15 分钟内,数字化调度实现仓储分拣零差错,光伏低碳技术年碳减排 2.8 万吨。
该项目计划总开发数智化立体仓库面积约 135.36 万平方米、约 390 万托储
位。整体建设标准按照 24 米标高数智化立体仓库进行搭建、配置巷道堆垛机、四向车、AGV、高位储存货架、自动化分拣系统、智慧制冷系统搭配数智化仓库管理系统和调度系统、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实现整体集成化控制平台,使其整个物流园具备数智化决策、AI 大数据平台分析、智慧化能源调控。公司为该自动化仓储项目中智能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与调试(EPCC)总承包方,负责提供完整的建设解决方案(以下简称“本协议四方合作部分”),遨博山东将作为公司上游供应链的关键环节,负责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周期内机器人、AI 安防巡检、5G 网络搭建、冷库能耗监控等通过数字孪生实现相关解决方案并提供设备支持。
二、交易对手情况介绍
(一)新西兰阿尔法罗技资本有限公司
1、新西兰阿尔法罗技资本有限公司(注册号:9429043408764),成立于2017 年,办公地址位于新西兰大奥克兰区曼努考市瑞安广场 13-15 楼。日常业务主要为家族基金提供金融投资服务,近年来重点关注生物医药、高新科技及材料应用、新能源等领域。
2、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次签署的合同以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二)大炎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炎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810M3XH
注册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
法定代表人:肖长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大炎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次签署的协议以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遨博(山东)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遨博(山东)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3TUEUH06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齐都路 52 号 405 室(临淄经开区智
能制造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韩永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永光在遨博山东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类似交易情况
PTT SYNERGY GROUP BERHAD 有意向在未来 5 年在马来西亚开发约 200 万个
托盘位的自动化仓储设施用于运营。经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杰智能(山东)有限公司与 PTTSG、遨博山东在自愿、平等、互利、诚信原则上签署了《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25 年 9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及内容
1、按照甲方的总体规划,本协议四方合作部分的首期项目预算金额约为捌点柒亿元人民币,四方合作部分总体预算金额约为壹佰壹拾壹亿元人民币,其中丙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约占合作部分的 10%,最终合同金额将根据各项具体最终协议确定。
2、四方同意,基于下列原则展开进一步讨论,并探索共同推进项目的可能性:
A、公司作为主系统集成商,牵头与丙方共同组成技术团队,为甲方提供全面、专业的技术咨询和整体解决方案。负责智能仓储系统中由其提供的设备和系统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和最终集成效果。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宣传材料。在海南省成立子公司以保障整个项目前期配合和交付后的售后维保及时性,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B、遨博山东作为协作机器人技术合作伙伴,与乙方紧密协作,为项目提供先进的机器人自动化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负责其提供的协作机器人产品及解决方案的性能、质量及售后服务。积极配合甲方和乙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宣传材料。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C、大炎投资负责提供项目的详细需求、目标、场地基本信息等。负责在海南省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审批、土地许可、基础设施建设等。成立专门项目团队,与乙方和丙方保持密切沟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对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方案、技术、产品和服务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决策权。
D、新西兰阿尔法罗技资本有限公司负责整体的投资规划和融资方案主导,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5 年,自 2025 年 11 月 24 日至 2030 年 11 月 24 日。合作
期满前三个月,经四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本协议。
项目建设周期如下:短期目标(1-2 年)在园区建设初期,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核心功能区的搭建,实现医药冷链仓储物流的基本运营。长期目标(3-5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初步集聚,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区域影响力,园区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医药产业基地,医药冷链仓储物流、生产和研发等业务全面成熟,产业链完整,与“一带一路”沿线为主的各国家和地区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带动作用。2026 年开始一期建设,一期计划用地 200 亩,按服务中心、办公、研发、配套设施、生产分装、冷库发货、货物查验、物流仓
库、质管部门等功能规划。其中,数智化立体仓库面积约为 10.58 万平方米(约
31 万托储位),预算金额约为 8.7 亿元人民币,计划 2027 年底投入使用。
(三)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四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
本协议为合作协议,是四方后续具体合作的基础。四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签订专项合同予以明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是四方后续具体合作的基础,具体合同尚需各方达成一致后签署,无法准确预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上述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各方表达初步合作的意愿,是后续具体合作的基础,对各方的约束力较低,协议所涉事项需由协议各方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另行签署正式合同。
2、本协议仅为合作意向协议,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等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若后续签署正式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价格变化等方面不确定性,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等。
4、目前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政府审批、土地许可、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签订的框架协议。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
公司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
1 2024年4月29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合作协议书》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杰智能(山东)有限公司
2 2025年9月25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与PTTSG、遨博山东签订了《框架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2025年8月25日,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鹤平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淄博市财政局变更为自然人韩永光。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海南自贸港国际智慧物流中心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