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需要,经营范围增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为深入落实“党
建入章”工作要求,公司拟在《公司章程》第七章后增加“党建工作”章节作为第八章。《公
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删除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电子产 务;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 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 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 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 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全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 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 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 外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 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 含出版发行);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制造;水文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创业 务;照明器具制造;水文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创业空间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 空间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 零配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
设备);大数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特种设备 设备);大数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电竞音视频、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测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电子政务电子 绘服务;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发行);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
设立党组织,履行党组织的职责,开展党的工作。公
司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工作,按规定进行选举和换届。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
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研究讨论或决定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董
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
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
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
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
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
/ 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
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
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七)党章和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党组织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
心和政治核心,董事会和经理层要自觉维护党组织的
核心地位。党组织对公司重大事项发挥把关定向作
用,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
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党组织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
委员 3 人。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
定程序进入经理层,董事会和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中
共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设置、调整管理机构、经营机
构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同步建立、调整党
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承担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
的任务,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职工群众力量,落实各
项工作任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设纪律检查委员,在同
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
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