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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4

厚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

    2、投资金额:18,000 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 号),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66,8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6.4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4,855,686.32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144,310.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 0054 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
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到期时间晚于审议期限,则自动顺延至投资期限到期日止。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满足安全性高的要求;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

  上述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收益一并纳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范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            30,733.80        11,000.00

  2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41,733.80        22,000.00

  根据募集资金支付计划,近期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程序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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