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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厚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裁黄耀辉女士的辞职报告,黄耀辉女士因个人身体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总裁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黄耀辉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耀辉女士辞职后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耀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黄耀辉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黄耀辉女士原定董事及总裁任期为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耀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黄耀辉女士在任职董事、总裁期间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鉴于王季文先生为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熟悉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季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季文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1、王季文先生简历

  王季文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EMBA在读,河北省廊坊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河北省三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1999年投资成立三河市燕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2001年12月投资成立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至今历任总经理、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厚普股份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季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7,751,052股,直接持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96%,通过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2,920,900股,间接持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1%。王季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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