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于2018年3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上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土创投”)《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深创投和上海红土创投属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5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上海红土创投的股份情况如下:
深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113,072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0938%;上海红土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530,9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2414%。深创投持有上海红土创投40%的股权,深创投和上海红土创投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海红土创投为深创投的一致行动人,深创投及上海红土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52%,以上股份属于无限售流通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1、深创投、上海红土创投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将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公司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亦不通过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本公司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持股及减持承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本公司所持股份数的100%;本公司在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创投、上海红土创投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投资原因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深创投及上海红土创投本次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643,9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3352%,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683,0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1,366,000股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7、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其他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深创投、上海红土创投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深创投、上海红土创投《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