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5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毅华、邓又强及高级管理人员姜健伟、叶国辉、刘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姜健伟先生、李 宗杰先生、叶国辉先生、刘峰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 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即2022年6月27 日至2022年12月26日,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68%),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 股份来源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潘毅华 集中竞价 30,000 0.0108%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
邓又强 集中竞价 30,000 0.0108%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
姜健伟 集中竞价 100,000 0.0358%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
李宗杰 集中竞价 50,000 0.0179%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
叶国辉 集中竞价 30,000 0.0108%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
刘峰 集中竞价 30,000 0.0108%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 造成。
2022年6月20日,刘峰先生在预披露减持计划时间未到的情况下,因误操作 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100股。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股份并
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6月28日,李宗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044)。
2022年6月29日,李宗杰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2年7月1日,叶国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9月26日,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姜健伟先生、叶国辉先生、刘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姜健伟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26 日,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姜健伟先生未通过任何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高级管理人员叶国辉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
叶国辉 集中竞价 2022/6/30-2022/6/30 12.56 5,000 0.00179
叶国辉 集中竞价 2022/7/1-2022/7/1 12.55 10,000 0.00358
3、高级管理人员刘峰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元/股) (股) (%)
刘峰 集中竞价 2022/6/20-2022/6/20 11.83 100 0.00004
刘峰 集中竞价 2022/6/28-2022/6/28 12.91 3,900 0.00140
刘峰 集中竞价 2022/6/29-2022/6/29 13.15 10,000 0.00358
4、本次减持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0430 105,000 0.0376
叶国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430 105,000 0.03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0430 106,000 0.0380
刘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430 106,000 0.03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0430 120,000 0.0430
潘毅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430 120,000 0.04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0430 120,000 0.0430
邓又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430 120,000 0.04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0 0.1434 400,000 0.1434
姜健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 0.1434 400,000 0.14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 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除了刘峰先生存在预披露减持计划时间未到情况下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减 持公司股票 100 股之外,上述其他人员均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人员实际减持情况与之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姜健伟先生、叶国辉先生、刘峰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毅华先生、邓又强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姜健伟先生、叶国辉先生、刘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