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0-045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时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办理与
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
案,对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发 行 方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
式 和 发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
行时间 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监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
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含 35 名)符合相关规定的特定对象,
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 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发 行 对 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 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象 及 认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购方式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
购。 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 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深
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
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会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
协商确定。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 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
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 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
定 价 基 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 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
准日、发 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
行 价 格 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 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
和 定 价 销商)协商确定。 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原则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
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
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 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22,703,942 股 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22,703,942 股
(含 122,703,942 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 (含 122,703,942 股)。最终发行数量上
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前述 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
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国证监会注册文件的要求为准。在前述范
发 行 数 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量 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实
商)协商确定。 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 确定。
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
回购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 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回
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购行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
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实质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