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以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包含 1 名职工代表
董事),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每届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
1、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1%以上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推荐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5 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
1、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1%以上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推荐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3名)。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9 日 17:00前,可以按本公告
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提名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资料,晚于该时间公司将不再接受提名和推荐;
(二)在上述提名推荐期届满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将对提名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条件,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同时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换届选举的股东会通知前,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的承诺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依法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
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董事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提名推荐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违反本条规定提名推荐、选举董事的,该提名推荐、选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应具备前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以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6、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7、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次提名)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三)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其具体情形、拟聘任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1);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原件备查);
5、如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原件,具体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原件,具体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原件,具体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6、被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涵盖近五年)、地方证监局出具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非法
人组织股东参照法人股东执行);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提名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推荐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26 年 4 月 9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亲自送达或邮寄(以快
递签收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换届选举”字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明、叶美连
联系电话:0791-85950380
电子邮箱:sanxinkeji1997@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 999 号
邮政编码:330200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