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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6 深市 乐凯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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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乐材: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ST乐材: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ST 乐材    公告编号:2022-049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ST 乐材”变更为“乐凯新材”,股票代码仍为“300446”,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代码、涨跌幅及股票停复牌的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ST 乐材”变更为“乐凯新材”;

    3.股票代码:300446;

    4.股票停复牌安排:2022 年 5 月 20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
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5 月 23 日。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审计报告》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专项核查报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项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ST)情形。自 2021年 4 月 28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热敏磁票生产线”停止生产,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9.4 条第(一)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ST)
的情形。自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已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按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年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10292 号)和《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8.70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1,347.1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309.43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15,164.66 万元。2021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799.3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本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3.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
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2021 年
度审计报告》、《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及《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条件的专项说明》,经自查,公司未出现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触及《创业板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符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1 年度,公司巩固信息防伪材料业务市场地位,持续加快电子功能材料
研发与上市进度,扩大新增精细化工材料业务规模,新产品电子功能材料和新增精细化工材料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 24.53%和 39.25%,形成了信息防伪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电子功能材料三个业务板块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公司产品拥有核心竞争力,传统信息防伪材料产品市场地位稳固,电子功能材料和精细化工材料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经自查,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创业板上市规则》9.4 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亦不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公司符合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和《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10.3.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开市起复牌,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乐材”变更为“乐凯新材”,公司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公司将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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