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22 日,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容诚会计师”)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90,336,174.2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49,558,538.59 元,2024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692,450.34 元;2024 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7,114,721,431.10 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简称“《现金分红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2 号指引》”)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21,481,6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1,726,836.3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
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09,097,607.17 888,128,404.53 820,420,67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90,336,174.26 1,761,820,497.58 1,198,254,367.2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50,476,165.33 101,241,386.45 96,802,519.34
营业收入(元) 4,364,829,477.47 4,350,788,339.36 2,714,740,688.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651,206,971.8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63,692,450.3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17,646,689.7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83,470,346.3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617,646,689.7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8,520,071.1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3.05%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617,646,689.7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安排
基于对公司财务状况、股东利益回报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在符合《现金分红新规》《2 号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要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5 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条件及计划如下:在公司 2025 年上半年能够持续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满足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公司届时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 2025 年半年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现金分红总额上限(若公司 2025 年半年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 6.88 亿元人民币,则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上限为 6.88 亿元人民币),对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在符合前述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本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简称“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新规》《2 号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 1,509,937,256.01 元、1,296,715,347.55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6.48%、4.14%,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本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金分红新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拟订的本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在符合前述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