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9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暨新建年产50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
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5 日、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 50 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50 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 600,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 50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江西升华已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设立内蒙古富临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富临时代”、“合资公司”),新建年产 50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为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各方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江西升华与北京乾元汇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汇智”)、上海皆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皆宝投资”)、内蒙古富临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共同签署《增资协议》,江西升华、乾元汇智、皆宝投资拟共同对富临时代增资,其中
江西升华增资 77,900 万元,乾元汇智增资 15,000 万元,皆宝投资增资 7,500
万元,合计增资额为 100,400 万元,全部作为增资方认缴的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江西升华持有合资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500 万元,江西升华持有合资公司 77.6119%的股权,乾元汇智持有合资公司 14.9254%的股权,皆宝投资持有合资公司 7.4627%的股权。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乾元汇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K4F79A7Y
2、法定代表人:李鹏
3、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谢家胡同 40 号 1 层 2092 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零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钢、铁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上海皆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332705920A
2、法定代表人:李论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金沙江路 3131 号 2 幢 J128 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富临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7MAK7PRBL1R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吴锡雄
5、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6 年 1 月 29 日
7、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西片区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1、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北京乾元汇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上海皆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内蒙古富临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名称:内蒙古富临时代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开发区零碳产业园西片区内。
3、合资公司性质:合资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各股东的责任以其对合资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为限。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期限: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6、遵守法律: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以及各方依据本协议从事的行为应受中国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各合资公司章程的约束和保护。
(三)注册资本及本次投资
1、注册资本
本次投资交割前,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0 元人民币,江西升华持有合资公司 100%的股权。
各股东同意并确认,本次投资后,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005,000,000 元。其中:
(1)江西升华新增认购注册资本 779,000,000 元,合计持有合资公司780,000,000 元注册资本,总出资认购金额为 780,000,000 元人民币;
(2)乾元汇智以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出资 150,000,000 元,实缴并持有合资公司 150,000,000 元注册资本;
(3)皆宝投资以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出资 75,000,000 元,实缴并持有合资公司 75,000,000 元注册资本,额外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就乾元汇智及皆宝投资上述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并投资公司的行为,合称“本次投资”。
合资公司在本次增资前后,各股东持有的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注册资本
(元) 股权比例 (元) 股权比例
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780,000,000 77.6119%
北京乾元汇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150,000,000 14.9254%
上海皆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75,000,000 7.4627%
合计 1,000,000 100.0000% 1,005,000,000 100.0000%
2、股东出资
各方确认,江西升华、乾元汇智、皆宝投资分别按照本协议约定缴付出资之日为该方的“交割日”。各方同意,各方均自其各自适用的交割日起,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合资公司股东权利。
(四)声明和保证
各股东就本次交易支付的出资款均系拥有合法来源;各股东系以自身名义完全为自己的利益进行本次交易,不是任何其他方的代持人或者代理人,签署时没有预期会将本次交易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非关联方的其他方。各股东因欠缴出资所负的债务不能与该方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抵销、反请求或扣减。
(五)各方权责
1、江西升华及其关联方的权责
(1)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管理团队委派和建设;
(2)协助合资公司链接设立地地方资源,协助合资公司取得合资公司经营或业务所需的各项许可、批准、备案和其他有关文件;
(3)负责合资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包括搭建合资公司工作人员团队,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名合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4)主要负责合资公司的项目建设。包括协助项目公司依法完成可研、环评、能评、职评、安全等相关手续,按照有关部门批准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2、投资方的权责
(1)协助合资公司取得合资公司经营或业务所需的各项许可、批准、备案和其他有关文件;
(2)办理合资公司不时委托给江西升华且得到江西升华同意的其它事项。
(六)股权转让限制
自交割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未经各股东事先书面同意,任何股东不得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主体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七)优先购买权
在遵守本协议对股权转让限制约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拟转股股东”)拟向任何第三方(“受让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合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拟转股权”),另一方(“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优先认购权
在合资公司存续期内,如果经合资公司股东会决议,合资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新股(“新增资”),各股东有权(但非义务)按照其届时在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优先认购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股权(“优先认购权”)。
(九)合资公司治理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就合资公司的重大和重要事项做出决定。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3)位董事构成,其中江西升华委派二(2)名董事,乾元汇智有权委派一(1)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江西升华委派。
3、合资公司实行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1)名。总经理由江西升华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通过,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主持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合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江西升华委派。
4、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1)名,由江西升华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十)保密条款
各方同意,其应并应确保其关联方以及其各自的及其关联方将其收到或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