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432 深市 富临精工


首页 公告 富临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级筛选:

富临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
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拟共同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增资扩股,公司拟增资人民币 1,000,000,000 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13,008,130元,宁德时代拟增资人民币 2,563,380,110 元,认购江西升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84,048,87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德时代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为51.0000%,公司持有江西升华的股权比例为 47.4096%。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自启动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会同各相关方进行了持续的沟通、协商、论证,积极开展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层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积极讨论本次交易事项,深入分析、全面评估未来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等。

  为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公司与宁德时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双方在新能
源产业的深度合作,同时在新兴产业领域构建务实合作格局、实现更深层次的资源整合与战略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将原计划的项目公司层面股权合作调整为上市公司股权及业务的全面战略合作,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宁德时代作为富临精工的战略投资者,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50 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机器人集成电关节项目、智能底盘线控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及低空飞行器动力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等双方实施战略合作的项目建设。江西升华仍将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通过深化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持续做强做大锂电正极材料和智能电控零部件主营业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终止本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宁德时代作为富临精工的战略投资者,即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股票认购协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作出同意审核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在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6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33,149,124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予以注册决定为准。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发
 行结束之日确定为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当日。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若由于发行 人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票数额的,该部分新增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 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7,549.11 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50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项目            600,000.00            247,549.11

 2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          30,000.00            30,000.00

 3  机器人集成电关节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智能底盘线控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              10,000.00            10,000.00

 5  低空飞行器动力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70,000.00            317,549.11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