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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32 深市 富临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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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35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 3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

                    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暨新建年产 3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拟与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江西升华拟在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投资建设年产 3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 400,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投资事项相关的投资协议及文件。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合作对方: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绵竹市汉旺镇汉霞路 5 号

  4、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签署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351324998T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杜俊波

  6、注册资本:180,898.00 万元

  7、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23 日

  8、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3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

  2、实施地点: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

  3、实施主体: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或项目合资公司

  4、投资金额:预计总投资金额 400,000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建设周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 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 12 个月;二期建设年产 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 12 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

  6、用地规模:项目建设用地 400 亩(以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面积为准),选址位于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

  7、资金来源:子公司江西升华或项目合资公司自筹资金。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1、名称:年产 3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

  2、总投资:预计 40 亿元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年产 3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 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
 线,二期建设年产 17.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新型磷酸铁锂生产线。

    4、用地规模:项目建设用地 400 亩(以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面积
 为准),选址位于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内。

    5、建设周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二期建设周期
 12 个月,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

  (三)项目用地

    1、项目所需用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土地使 用权。乙方土地挂牌、摘牌等相关事项,按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程序办 理,挂牌起始价按照绵竹市相对应地块基准地价执行。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乙方项目容积率需符合规划要求,土地利用需 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园区控规等要求。如需转 让土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备案。

    3、项目用地 400 亩为工业用地。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得任意改
 变土地使用性质、用途及使用条件。确需调整,须取得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依法办理变更审批手续,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出让位于德阿园区约 400 亩工业用
 地(以自然资源部门实际出让为准)。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能评、环评、安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

  4、甲方支持乙方项目享受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为乙方积极争取奖补政策。
  5、甲方督促乙方按协议内容和项目安全、环保监管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在项目所在地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 区注册独立的法人公司实施本协议的项目。

    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园区 管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等相关监管要求。


    3、乙方建设项目需有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施工过程中 产生的临时建筑和设施需提供平面图,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乙方在园 区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光伏、储能项目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经甲方相关部门同 意后可进行建设。乙方改、扩建项目,安全环保方面的技改项目应向园区进行备 案,经园区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4、乙方自土地摘牌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 履行义务的,将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或无法完全履行时,不视为任 何一方违约,各方应就其余可以履行部分继续履行。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乙方为本项目独资或参股设立项目公司,则由该项目公司概括继受本协议中乙方的全部权利与义务(包括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公司成立之日止的过渡期间),乙方已产生或应承担的权利、义务,均由成立后的项目公司一并承接,甲方完全了解前述内容,并同意前述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拟投资新建年产 35 万吨新型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
 目,是基于磷酸铁锂市场回暖及高端磷酸铁锂需求规模扩大,在前期锂电正极材 料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营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实施。本次项目实施是为了满足公司核 心客户对高端产品供应的预期和产能订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磷酸铁锂 正极材料产能布局,扩大产能规模和产品市场规模,夯实和提升公司在磷酸铁锂 正极行业的地位,增强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不代表最终项目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及行业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方面的内部控制,完善建设流程,保证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2、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江西升华自筹资金,短期可能会对公司的流动资金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本项目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若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磷酸铁锂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整体发展战略。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