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5-42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已聘任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状态、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
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 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5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2016 年 3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自 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超过 10 年;2023 年起
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境芳,2022 年 1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林恒新,2001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境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恒新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一次,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容诚所担任,容诚所已连续
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自身业务状态、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容诚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