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5-02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
的方式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
合的方式举行,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荣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 2024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 2024 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 2024 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2025 年经营目标及计划。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062,986,914.5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7,895,384.28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27.42%。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0,751,914.67 元,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0,075,191.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607,895,384.28 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468,562,084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8,000,167 股,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
460,561,917 股。公司 2024 年度拟以 460,561,9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的同时,在经济、社会、环境、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认为其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公允、完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 40.47 亿元、卢比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甄荣辉先生签署抵押、综合授信及担保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江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江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3年,公司按照实际持有江西江工 34%的股权比例提供 1,36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德银先生担任江西江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江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为江西江工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之间将产生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并提供加工服务等业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德银先生担任江西江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江工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江西江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 亿元,实际发生
额为 130,531,007.19 元。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江西江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4 亿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外汇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 12 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从事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金与公司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作为议案附件同时一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最高额度不超过 7.5 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
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
持续发展,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予以
公告。公司现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11 票,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五、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