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王雪颖女士、汪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5-019)。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雪颖女士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1.1962%);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建华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 38,07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17%)。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5-022),王雪颖女士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0.6931%,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王雪颖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45.00%。
公司今日收到王雪颖女士、汪建华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 告知原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以及减持计划期间的减持股份情况。根据有关规定, 现将股东王雪颖女士、汪建华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在本次减持期间内,王雪颖女士共减持 2,76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80%;汪建华先生共减持 2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5%。本次减持计
划时间已届满,减持情况见下表:
减持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王雪颖 集中竞价 2025/08/26-2025/10/17 13.64 2,764,500 0.8480
汪建华 集中竞价 2025/08/26 14.24 21,100 0.0065
注:表格中数据系四舍五入计算得出。股份来源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截至目前,王雪颖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中光高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持股比例为 44.8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15,691,867 4.8132 12,927,367 3.9652
王雪颖 其中:无限售条件 3,922,967 1.2033 1,158,467 0.3553
高管锁定股 11,768,900 3.6099 11,768,900 3.6099
直接持有股份 152,296 0.0467 131,196 0.0402
汪建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 38,074 0.0117 16,974 0.0052
高管锁定股 114,222 0.0350 114,222 0.0350
注:表格中数据系四舍五入计算得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并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上述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并严格遵守其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4、王雪颖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王雪颖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
2、汪建华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