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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4-04-20

迦南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迦南科技                                    股票代码        30041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晁虎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江楠大道 1188 号

传真                        0577-67976666

电话                        0577-67976666

电子信箱                    dsb@china-jiana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制药装备,是国内知名的口服固体制剂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具体业务板块可细分为口服
固体制剂设备及智能工厂业务、生物及无菌制剂用水设备及配液系统工程业务、智慧物流业务、医药研发服务等;具体
主要产品包括粉体工艺设备、固体制剂设备、中药提取设备、流体工艺设备、智能物流系统、医药研发一致性评价及检
测服务等,主要应用于制药行业,还可应用于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等健康产业相关领域及新能源等其他行业用户。目
前公司可以为制药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集成化、智能化的固体制剂智能工厂整线设备及配套工艺设计方案,具备
工艺设计能力及核心设备的研发、制造能力。

    其中,公司生物及无菌制剂用水设备及配液系统工程业务运营载体是控股子公司上海凯贤。上海凯贤主要为生物制
剂及制药行业提供专业的流体系统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制药用水设备及工程、制药配液系统等流体工艺设备。

    公司智慧物流业务运营载体是控股子公司迦南飞奇。迦南飞奇是一家专业的智能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
要产品包括工业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立体仓库、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医药及新能源等领域。

    公司医药研发服务业务运营载体是全资孙公司比逊医药。比逊医药依托公司在制剂设备领域的技术优势,为制药企
业客户提供医药研发服务,以进一步提升对客户全方位需求的服务能力。具体业务包括化学药品固体制剂、注射剂等一
致性评价服务、改良型创新药技术开发服务、中药固体制剂技术改进与质量标准提升及检测服务等。该公司已初步形成
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医药研发和检测体系。

    未来,随着高端仿制药制药企业产能扩张及智能工厂项目推进、生物产业创新药规模扩张和智慧物流行业、药物研
发外包及检测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口服固体制剂设备及智能工厂业务、生物及无菌制剂用水设备及配液系统工程业
务、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业务及医药研发服务及检测业务等将继续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二)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定制化生产的经营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制药企业,因客户厂房、工艺、产能等的具体需求差异造
成各制药企业对制药设备的需求差异较大,即使是同一类型的设备,也存在规格、配置、功能等方面的需求差异,这导
致公司需要根据客户所提供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甚至参与到客户的厂房、生产线的布局设计中,整个过程需安
排专门人员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并需建立起与之对应的研发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
销售模式。公司通过个性化的定制产品及专业的配套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进而实现企业自身的盈利。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与行业因素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提出:到 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
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着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着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
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
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2022)提出:到 2025 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
健全,重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对能力显着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人

均预期寿命在 2020 年基础上继续提高 1 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展望 2035 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
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体系,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80 岁以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逐步提高。

    《“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2022)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物技术和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生物经济
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展望 2035年,按照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我国生物经济综合实力稳居国际前列,基本形成技术水平领先、产业实力雄厚、融合应用广泛、资源保障
有力、安全风险可控、制度体系完备的发展新局面。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2022)提出:到 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
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2022)提出:到 2025 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突出,
创新驱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药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全面向高端迈进。展望 2035年,我国医药工业实力将实现整体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成为世界医药创新重要源头,在全球医药产业链中占
据重要地位,实现更高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十四五”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规划》(2022)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建成与中医药管理体制相适应、符合中医药
自身发展规律、与医疗健康融合协同的中医药信息化体系;完成中医药政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互联互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影响的试点示范;中医医疗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

    《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 年)》( 2021)提出: “十四五”时期,与共建“一带一路 ”
国家合作建设 30个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 3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打造 10个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品牌项目,建设50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和一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加强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服务平台建设,组派中医援外医疗队,鼓励社会力量采用市场化方式探索建设中外友好中医医院,到 2025年,中医药政府间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文化传播等领域务实合作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水平不断增强,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
建“一带一路”取得明显成效。确立了中长期发展目标:展望 2035 年,中医药融入更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主流医学体系,在国际传统医学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显着提升,在卫生健康、经济、科技、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多元价值充分发挥,
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格局基本形成。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提出:展望 2035年,我国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
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监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法规、标
准、制度体系全面形成。药品审评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安全性、有效
性、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促进重大传染病预防和难治疾病、罕见病治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产业层
次显着提高,药品创新研发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优秀龙头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进入新阶段,基本
实现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十四五”期末,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迈出新步伐,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
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逐步探索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中药现代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提出: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适
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强化医
保基金监管。

    《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发布,标志着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向省级试点企业以外的符合
条件的企业开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1)提出,中医药有望获医保支持,同时
纳入保护品种范围,中医药有望迎来行业性发展机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于 2019年 12月开始实施,国家药监局同步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等配套政策,取消了原有的药品 GMP、GSP 认证,同时推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等多项改革,全面加强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以提升药品的安全
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正式施行,从政策上体现了政府对中医药产业的大力支持,也将大力促进制
药企业对中药提取类相关设备的需求。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2016)提出:到 2020年,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显着提高,中药工

业总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 30%以上,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到 2030年,中医药工业智能化水平迈
上新台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引领地位更加巩固,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
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2016)提出:重点发展连续化固体制剂生产设备,先进粉体工程设备,高速智能包装
生产线等,提高制药设备的集成化、连续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发展系统化成套设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中国制造 2025》(2015)提出:通过政府引导、整合资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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