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25-12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 2025 年 4 月 10
日总股本 1,916,497,37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股本
1,916,497,3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
2024 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的财务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817,555,778.8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余额 1,131,138,251.24 元,已达到公
司注册资本 50%以上。公司 2024 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4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 6,382,363,365.34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
2025 年 4 月 10 日总股本 1,916,497,371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股本 1,916,497,371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728,269,000.9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4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派发完毕后,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728,269,000.9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预计为 33.25%。
5、股份回购情况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
6、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期间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28,269,000.98 536,619,263.88 479,124,342.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90,449,376.24 1,580,985,985.13 1,504,705,950.9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83,072,364.37 545,806,226.49 452,172,418.65
营业收入(元) 7,374,990,821.20 5,726,688,546.90 5,149,386,936.2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642,246,014.2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382,363,365.3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44,012,607.61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58,713,770.7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744,012,607.61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81,051,009.5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8.66%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744,012,607.61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