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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03 深市 汉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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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汉宇集团: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石华山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年度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报告。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写的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0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75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5%。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因《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中期分红的相关修订建议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授权及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为前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8、审议通过《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关制度,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1)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发放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拟定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内部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年薪,按照公司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2)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4 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 9.6 万
元/年,按月发放;

  3)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4 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 15 万元/年,按月
发放。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予以确定,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年薪,按照公司工资岗位绩效考核制度确定。2024 年度薪酬以 2023年度为基础,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公司经营成果等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石华山先
生、吴格明先生、郑立楷先生、马春寿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2024 年度公司拟向关联法人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提供租赁服务,预计房屋租赁产生的租金及水电费金额不超过 550 万元、设备租赁产生的租金不超过 250 万元;拟向深圳市法拉第电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法拉第”)提供租赁服务,预计房屋租赁产生的租金及水电费金额不超过 85 万元;拟向深圳法拉第提供劳务,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拟接受同川科技提供的汽车租赁服务,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 15 万元。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 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石华山先
生、郑立楷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申请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包括截止日前获得银行授信但在此日后使用的授信。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不以投机为目的,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将严格遵守制度要求,以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具有可行性。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和外汇掉期业务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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