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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2020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9

飞凯材料:关于2020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3-098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将 2020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2020 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全部过户至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0 年回购方案中的已回购股份全部处理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2020 年回购股份计划

  1、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78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30,2020-134)。


  2、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3875%,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18.3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1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4,632,448.23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回购,实际回购资金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2022 年回购股份计划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回购方案”)。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53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和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2022-044)。

  2、根据公司 2022 年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 2021 年度权益分
派除权除息日即2022 年6 月 16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1.53 元/股(含)
调整为 41.46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3、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47,18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629%,最高成交价为 23.7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4,284,647.8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回购,实际回购资金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实施以上两次回购股份计划后,回购账户的回购股份累计为 4,447,1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412%(以 2023 年 9 月 18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528,656,224 股为依据计算),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二、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

  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并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3 年 8 月 15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2,206,440 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已归属的 2,206,440 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其中,2020 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于本次归属股票股数为 2,000,000 股,占 2020 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总数的100%;2022 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于本次归属股票股数为 206,440 股,占2022 年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总数的 8.44%。

  综上,公司 2020 年回购方案累计回购的 2,000,000 股股份,已全部用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0 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施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的用途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反《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的情形。

    三、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将 2020 年回购方案已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06,440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63

元/股,与 2020 年和 2022 年两次回购股份的回购均价(17.32 元/股、22.18 元/股)
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五、后续事项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股份专户中尚存在 2,240,740 股公司股份,后续将继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成功实施上述用途,则已回购剩余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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