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 长药 公告编号:2026-014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暨公司将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情形:预计净利润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利润总额 亏损:60,000 万元–90,000 万元 亏损:142,771.5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5,000 万元–52,000 万元 亏损:62,796.1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5,000 万元–52,000 万元 亏损:56,939.4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2,000 万元–17,000 万元 11,162.51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2,000 万元–17,000 万元 10,799.56 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60,000 万元–-90,000 万元 -43,284.07 万元
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经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预计 4 亿元左右,其中,因本报告期货款
回收较差,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约 3.4 亿元左右。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 司预计将对所有者权益进行相应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表项目 预计调整金额 影响报表项目 备注
所有者权益 73,269.50 调减所有者权益 事先告知书中的营业收入冲回
所有者权益 56,921.34 调减所有者权益 事先告知书中的营业成本冲回
所有者权益 16,348.16 调减所有者权益 事先告知书中的利润总额冲回
所有者权益 34,000.00 调增所有者权益 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冲回
合计 17,651.84 调增所有者权益
上表中对所有者权益的预计调整金额是根据《告知书》初步测算的结果,待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司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确定所有者 权益调整金额。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交易类强制退市。2026年1月21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为0.64元/股,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收盘市值2.24亿元, 已连续九个交易日均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0.2.1条的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或 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7.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 及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被实施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鉴于公司未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重整,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
预计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3、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
据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收
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 条第(六)项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4、长江星等七家子公司更换破产管理人。2025 年 12 月 29 日,湖北省十堰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十堰市郧胥工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依法终结公司预重整程序。同日,十堰中院裁定终止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宣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破产。2025 年 12 月 30 日,十堰中院指定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为长
江星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刘兆君为管理人负责人。
5、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计长期停产。
鉴于光伏行业的竞争环境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羿珩科技”)本身资金紧张、持续亏损,为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降低运营成本,维护股东利益,羿珩科技预计将长期停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