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赢时胜”)股份 78,630,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球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球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总数(股)
唐球 78,630,131 10.47% 19,657,533
合计 78,630,131 10.47% 19,657,533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6%。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后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来 承诺期 履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源 限 情况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已履
股份限售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1 年 04 2017 年1
唐球 行完
承诺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月 09 日 月 27 日
毕
板成功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
首次公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开发行
时所作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承诺
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
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正常
股份限售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时,申 2011 年 04 长期有
唐球 履行
承诺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月 09 日 效
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成功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股票的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唐球 股份减持 唐球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 2013 年 12 2019 年4 已履
承诺 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200,000 股, 月 18 日 月 7 日 行完
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公司的不 毕
超过股份为 1,600,000 股,两年合计
不超过 2,8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鄢建红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
内出售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0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
售公司的不超过股份为 700,000 股。
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本人唐球承诺:自赢时胜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
再融资 已履
股份限售 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2016 年 04 2019 年4
时所作 唐球 行完
承诺 托他人管理我方本次认购的赢时胜 月 08 日 月 7 日
承诺 毕
股票,也不由赢时胜回购该部分股
份。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球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唐球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唐球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