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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ST安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码:2023-02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吴宏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 3 名监事组成。经监事会审查,提名吴宏伟先生、李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本次会议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吴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李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第五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宏伟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9 月出生,本科
学历,毕业于大连工业大学。2006 年 7 月加入公司,曾任系统集成工程师、油气事业部经理、油气事业部运营管理部经理、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监、总工办主任
和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1 年 11 月至
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宏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4,0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0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慧女士:女,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15 年至 2019 年在北京华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在北京富通亚讯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综合管理部经
理兼保密办主任,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北京安控自动化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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