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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8

汇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2
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根据《公司章程》,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杨振宪先生作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杨振宪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王冬凯、史玉强、魏会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杨振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亦同意公司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振宪先生。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推荐函》,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马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2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

  杨振宪先生简历

  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主要履历:1987 年至 1988 年在广平县电力局工作;

  1988 年至 1993 年任邯郸地区计委科员;

  1993 年至 1996 年任邯郸市计委工业处科员;

  1996 年至 1997 年任邯郸市计委工业处副处长;

  1997 年至 2019 年任邯郸市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19 年 4 月至今任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
理;

  201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杨振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振宪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杨振宪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马振华先生简历:

  马振华,男,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中
共党员,本科学历。

  2002 年 9 月---2004 年 11 月中国广播电视大学经济金融专业,本科;

  1989 年 3 月---1992 年 12 月中国农业银行胶州支行(一级支行)储蓄、会
计岗位工作;

  1992年12月---1998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会计岗位工作;

  1998 年 4 月---2010 年 12 月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第三支行(一级支行)
信贷审查、客户经理、客户科科长、行长助理、副行长岗位;

  2010年12月---2013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团岛支行行长(二级支行);
  2013年5月---2015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四支行副行长(一级支行);

  2015 年 5 月---2017 年 10 月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二支行高级经理;

  2017年10月---2020年5月深圳华融建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20 年 5 月---2022 年 2 月深圳华融建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2022 年 2 月至今  邯郸市兆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马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马振华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邯郸市兆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马振华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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