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经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 范运作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 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
简称“《章程指引》”)制订本章程。 简称“《章程指引》”)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汇金机电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汇金集团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的 英 文 名 称 : Hebei Huijin 公司的英文名称:Hebei Huijin Group
Electromechanical Co., Ltd. Co., Ltd.
注:《公司章程》标题、落款等处公司全称的变更不构成对章程条款的修订。
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说明。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