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9 证券简称:金卡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长杨斌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玲玲女士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股东及相关人员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 181,359,44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3.35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6,885,4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9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 人,代表 股份 14,473,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26,157,62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683,6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会议不存在征集表决权事项及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情形。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351,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41%;反对 99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14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57%;反对 99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95%;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264,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963%;反对 1,0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5%;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62,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42%;反对 1,0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05%;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678,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03%;反对 3,371,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8%;弃权 3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76,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274%;反对 3,371,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75%;弃权 3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1%。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678,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03%;反对 3,371,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8%;弃权 3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76,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274%;反对 3,371,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75%;弃权 3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51%。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699,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22%;反对 3,348,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6%;弃权 3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98,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100%;反对 3,348,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030%;弃权 3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0%。
3.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672,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71%;反对 3,403,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7%;弃权 2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70,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052%;反对 3,403,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21%;弃权 28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7%。
3.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47,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81%;反对 3,396,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6%;弃权 4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45,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266%;反对 3,396,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831%;弃权 4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04%。
3.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589,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14%;反对 3,374,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8%;弃权 39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87,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883%;反对 3,374,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12%;弃权 39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5%。
3.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491,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72%;反对 3,447,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12%;弃权 4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89,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125%;反对 3,447,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815%;弃权 4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60%。
3.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650,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49%;反对 3,371,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0%;弃权 3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448,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04%;反对 3,371,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94%;弃权 33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03%。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799,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