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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45 深市 华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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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项目代建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3

华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项目代建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项目代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项目代建协议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年产
10GW 异质结电池专用单晶硅片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安迅(深圳)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能源”)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为加快项目推进,降低鸿晖新能源前期对厂房建设等大额的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鸿晖新能源、宣城开盛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盛产城”)、宣城开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盛集团”)拟签署《宣城经开区年产 10GW 异质结电池专用单晶硅片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代建协议》,由开盛产城为鸿晖新能源提供项目厂房代建服务,在厂房项目竣工验收后,开盛产城以租赁的方式交付给鸿晖新能源使用,鸿晖新能源最晚于 2033年 12 月 31 日前回购开盛产城代建的厂房资产。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宣城开盛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宣城开盛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790131004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潘翔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0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开盛产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宣城开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宣城开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2T9R528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张增华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30 日

  经营范围:从事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化厂房建设;工业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运行维护管理、运营;房租租赁;供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工业经济、工业发展项目的投融资;股权债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开展担保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与公司的关系: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开盛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委托方: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宣城开盛产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方:宣城开盛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代建模式

  项目实行甲方委托乙方投资代建,甲方“先租后买”的代建模式,即:甲方将项目的土建工程和机电工程全部委托给乙方代建,代建竣工验收后由甲方先租赁使用,后产权回购。项目代建实施中甲方负责提供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参与工程招标、项目建设、协调、验收、结算;乙方负责项目代建投资和建设过程中的立项、购地、报建、工程招标、建设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工作,双方共同合力开展机电厂务建设质量、工期、成本的管理工作。
  (三)代建内容

  新建 10GW 异质结硅片切片厂项目,土建含工业主厂房和配套厂务辅助用房、办公楼、食堂、废水处理站,动力站、CDS、丙类库等;35KV 变电站、成品仓、原料仓库、固废仓库、化学品库、消防水池及泵房、门卫室、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工程、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附属工程;机电安装含厂务系统、工艺设备二次配及专业系统包施工等全部工作。

  (四)代建成本

  项目“代建成本”为项目建设投资发生的土地成本、建安工程费、管理费(土建管理费及机电管理费)及财务成本、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回购时发生的卖方税费。

  (五)租金计算

  乙方项目代建竣工验收并移交甲方后起算租金,并按“代建成本”年化 6%计算每年租金,按季度支付。


  (六)产权回购

  甲方最迟在 2033 年 12 月 31 日前对代建项目进行回购,届时双方另行签订
厂房购买合同。回购价款按经甲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的乙方“代建成本”确定。
  (七)其他条款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丙方承诺与乙方共同向甲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三方签订之日起依法成立,自甲方履行完毕内部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取得厂房和基础设施,可降低鸿晖新能源前期对土地及厂房建设等大额的资本投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金投入生产线等相关设备。本次实施厂房代建有利于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扩大产能,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项目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1、代建协议书签署后,交易双方将进一步就后续事项进行协商实施该协议,公司将及时跟进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厂房的代建方、出租方开盛产城的资产规模较大,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但未来若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土地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影响代建方、出租方正常经营,导致其对公司的履约能力下降,则存在本次项目涉及“代建-租赁-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项目投资及落实需要较长时间,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宣城经开区年产 10GW 异质结电池专用单晶硅片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代建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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