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动能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能东方”)计划在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32%);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张美蓉女士计划在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4%);
公司董事会秘书姜波先生计划在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江黎明先生计划在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11月2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8,62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进展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1、动能东方减持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减持方式
比例
2018-05-22 8.3600 100,000 0.0144% 集中竞价
2018-05-23 8.2300 1,100 0.0002% 集中竞价
2018-05-24 8.1302 200,000 0.0288% 集中竞价
动能东方 控股股东 2018-05-29 8.0000 100,000 0.0144% 集中竞价
2018-06-06 7.7573 2,200,000 0.3170% 集中竞价
2018-06-07 7.7603 3,471,100 0.5001% 集中竞价
2018-06-08 7.7716 691,600 0.0996% 集中竞价
合计 - - 6,763,800 0.9745% -
2、张美蓉女士减持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减持方式
比例
2018-05-23 8.2038 991,181 0.14% 集中竞价
5%以上股
东、 2018-05-24 8.1405 680,702 0.10% 集中竞价
张美蓉 董事兼总
2018-05-25 8.0266 523,814 0.08% 集中竞价
经理
2018-05-28 7.8712 404,303 0.06% 集中竞价
合计 - - 2,600,000 0.37% -
3、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姜波先生和江黎明先生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姜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1,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江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14,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0,581,873 27.46% 183,818,073 26.48%
动能东方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6,191,070 19.62% 183,818,073 26.48%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4,390,803 7.84% 0 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0,342,402 7.25% 47,742,402 6.88%
张美蓉 其中:无限售条件 12,585,601 1.81% 9,985,601 1.44%
股份
有限售条件 37,756,801 5.44% 37,756,801 5.44%
股份
注:动能东方所持限售股已于2018年8月21日解禁并上市流通。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江黎明先生已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江黎明先生已不再公司担任董事及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将督促江黎明先生继续履行上述所有承诺,直到承诺履行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