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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治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556,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9 人,代表股份 432,089,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938%。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
理人为 284 人,代表股份 432,646,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6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即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共 281 人,所持股份合计 11,022,50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349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246,44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5%;反对 301,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弃权 99,1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2,3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693%;反对
30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08%;弃权 99,1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99%。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94,17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1%;反对 3,288,06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0%;弃权 64,3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70,0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853%;反对
3,288,0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305%;弃权 64,3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4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92,37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47%;反对 3,288,06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0%;弃权 66,1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8,2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690%;反对
3,288,0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305%;弃权 66,1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05%。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通过。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92,247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47%;反对 3,288,26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0%;弃权 66,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8,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678%;反对
3,288,2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323%;弃权 66,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99%。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89,17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40%;反对 3,293,06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1%;弃权 64,3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5,0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399%;反对
3,293,0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759%;弃权 64,3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42%。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91,447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45%;反对 3,292,06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9%;弃权 63,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7,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606%;反对
3,292,0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68%;弃权 63,11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6%。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88,147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37%;反对 3,297,49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2%;弃权 60,9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4,0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306%;反对
3,297,4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160%;弃权 60,9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34%。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96,37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56%;反对 3,289,06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2%;弃权 61,1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72,2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6053%;反对
3,289,06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396%;弃权 61,1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52%。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8 《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81,647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22%;反对 3,303,994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7%;弃权 60,9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57,5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717%;反对
3,303,9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750%;弃权 60,9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34%。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260,823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8%;反对 322,618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 63,1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36,6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998%;反对
322,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269%;弃权 63,1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33%。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250,623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5%;反对 333,018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0%;弃权 62,9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6,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072%;反对
333,0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13%;弃权 62,9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