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经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10,05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52.7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4,502.2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7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49.6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552.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21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3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9,9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9.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731.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2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3,552.56
项目投入 B1 111,567.55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B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7,767.09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B4 377.97
项目投入 C1 130.10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C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0.03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C4
项目投入 D1=B1+C1 111,697.65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D2=B2+C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7,767.12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D4=B4+C4 377.97
E=A-D1-D2+D3+ 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9,731.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94,128.73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B2 18,448.65
利息收入净额 B3 2,953.7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B4 4,536.09
项目投入 C1 5,232.61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C2 -5,348.6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3 346.13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C4 366.37
项目投入 D1=B1+C1 99,361.34
购买理财产品净额 D2=B2+C2 13,1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3,299.9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D4=B4+C4 4,902.46
E=A-D1-D2+D3+ 25,472.02
应结余募集资金
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5,472.02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汤浦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 4 个募集资
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201000160629164 3,165,291.93 募集资金专户
汤浦支行 203000043583391 240,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5643500000241 8,004,253.32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上虞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4056200018800004630 3,303,812.68 募集资金专户
绍兴上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07334310702 246,842.87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高新支行
合 计 254,720,200.80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无使用用途,本期公司注 销 1 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