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0-022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经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了《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10,05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552.7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104,502.2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7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49.6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552.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21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3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3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9,9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9.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731.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2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以前年度 2019 年度 累计
期初余额 148.54
加: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103,552.56 103,552.56
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0,487.91 29.86 110,517.77
减: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净额 1,000.00 1,000.00
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7,764.05 0.74 7,764.79
净额
加: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19.84 319.84
结 余 148.54 119.42 119.42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以前年度 2019 年度 累计
期初余额 17,316.24
加: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129,731.00 129,731.00
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93,667.52 461.21 94,128.73
减: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净额 23,800.00 200.00 24,000.00
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1,968.36 482.61 2,450.97
净额
加: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084.40 691.61 3,776.01
结 余 17,316.24 17,829.25 17,829.2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汤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汤浦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 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经 2019 年 12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决议,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最高额不超过 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 1 个募集
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294056001018010162613 1,194,182.44 募集资金专户
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 5 个募集资
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201000160629164 4,961,645.49 募集资金专户
汤浦支行 203000040878456 160,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5643500000241 12,156,248.54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上虞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4056200018800004630 933,213.20 募集资金专户
绍兴上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1907334310702 241,386.15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高新支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金 152456592399 0.00 募集资金专户
桥支行
合 计 178,292,493.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年产 400 台全自动单晶硅生长炉扩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说明:该
募投项目在原有厂区内实施,目前生产的单晶硅生长炉均为性能好,规格高的型 号,其核心部件大部分使用的是募集资金新增产能的设备,而其余一般部件仍可 利用原有产能设备,单晶硅生长炉实现的效益是新增产能和原有产能共同产生的, 公司不按照产品部件核算利润,故该募投项目无法有效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