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3,836,511.82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6,180,877.45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526,612,315.3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6,180,877.45 元。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派预
案为:拟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94,248,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9,424,877.6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8,205,055.2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3,836,511.82 114,072,232.70 91,264,560.5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0,270,514.66 78,231,658.99 86,568,813.79
营业收入(元) 2,218,230,313.95 2,032,028,867.57 1,900,848,528.5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9,615,660.4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26,612,315.3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8,205,055.2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63,057,768.3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58,205,055.2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225,070,987.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3.66%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 2024 年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分红
78,780,177.60 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
2022 年—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58,205,055.2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又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与公司的成长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