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职位,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关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称“公司”)。
公司系由浙江开山通用机械有限公
公司系由浙江开山通用机械有限
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衢州市工商行政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衢州市工商行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照。2021 年 12 月公司迁入上海,在上
执照。2021 年 12 月公司迁入上海,在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133000074100296XK。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经中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0 万股,
币普通股 3,600 万股,于 2011 年 8 月 19
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
2020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
2020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关于同意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
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开山压缩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监许可[2020]208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4号),
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实际向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635,018
申请。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股,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普通股 135,635,018 股。
所创业板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新增第九条,内容如下,原《公司章程》
其他章节条款相应调整顺延: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条款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财务总监。 会秘书、财务总监。
新增第十三条,内容如下,原《公司章
程》其他章节条款相应调整顺延:
新增条款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或者个人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付相同价额。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总数为
10,0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10,00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