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本情况: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向贵所提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
被受理。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张宇佳、钱坤、潘雪,现拟变更为张宇佳、钱坤。
变更事由:本次发行的原签字律师潘雪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