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6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证资管鑫众 7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减持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兴证资管
鑫众 7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 71 号资管计划”)持有人通知,
其通过“鑫众 71 号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5,665,688 股以集中竞价方式全
部减持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管理计划减持情况:
1、减持来源:
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军先生及其
他人员通过兴证资管鑫众 7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5,665,688
股。
2、减持原因:
因“鑫众 71 号资管计划”持有人资金需求,对本资管计划进行清算。
二、资产管理计划减持情况
减持均 减持价格 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价(元/ 减持股数 区间 比例
方式 (股)
股) (元/股) (%)
兴证资管鑫众 71 号 集中 2019 年 12 月 12 日
— 5.05 5,665,688 4.58-5.31 1.09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竞价 2020 年 8 月 21 日
三、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665,688 1.09 0 0
兴证资管鑫众 71 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65,688 1.09 0 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份是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不适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鑫众 71 号资管计划”主要持有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军
先生曾做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的持 股变化。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 续工作。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