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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光韵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19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独立董事王肇文先生、张琦先生、贺正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0,428,593.71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6.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87,398.31元,较上年同比上升5.6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87,922.05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4.87%。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19年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9,994,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99,995,73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49,990,41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出具了意见:2019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目标;公司2019年度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参考同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综合考虑公司规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7万元/年(税前)调整为8万元/年(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独立董事王肇文先生、张琦先生、贺正生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各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授信为准。

  本次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度授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与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按规定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3,8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65.11万元。受市场环境及业务需求的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采购需求,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少于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较年初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经合理预估,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950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与服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房产租赁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联董事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张宇锋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其申请授信融资的效率,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以公司、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接受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1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关联董事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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