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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6-00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开拓全球市场,响应客户需求,提升海外运营能力,经反复考察研究论证,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香港”)共同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3,750 万元在泰国设立鸿利智汇(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泰国公司”)。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全资
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鸿利香港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并与鸿利香港共同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3,750 万元设立泰国公司。

  为保障本次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办理上述鸿利香港增资和设立泰国公司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尚须完成发改、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或审批,及中国香港和泰国相关政府部门的登记或审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向鸿利香港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金额以届时人民币兑美元币种的实际汇率为准)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对鸿利香港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专项用于鸿利香港对泰国公司的出资,以支持泰国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及后续生产运营。


  2、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鸿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ONGLITRONIC (HK) INVESTMENT CO., LIMITED

  (3)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1 日

  (4)公司地址:Units A&B, 15/F, Neich Tower, 12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5)注册证书编号:2244923

  (6)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7)主营业务:投资、贸易。

  (8)经查询,鸿利香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鸿利香港无实质性日常经营业务。2025 年,为开
拓海外市场,鸿利香港启动了少量转口贸易业务。最近一期及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人民币元)                (美元)

    总资产              14,513,401.24                    0.00

    总负债              14,984,844.31                  18,265.00

    净资产              -471,443.07                  -18,265.00

    营业收入            13,564,247.85                    0.00

    净利润              -340,146.94                  -1,395.00

  3、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鸿利香港 100%股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本次增资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出资额将全部计入鸿利香港股本。

  (二)共同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3,750 万元投资设立泰国公司

  1、公司中文名称:鸿利智汇(泰国)有限公司(暂定名)

  2、经营范围:照明器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认证咨询;光电子器件销售;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

  3、股权架构及出资安排:公司及鸿利香港共同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750
万元设立泰国公司。其中,鸿利香港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持股 80%;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750 万元,持股 20%。

  为确保符合泰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泰国设立公司时,将指定两名泰国籍自然人作为公司发起人。每位发起人各持有 1 股泰国公司股份,公司及鸿利香港作为初始股东持有剩余股份。两名自然人发起人在泰国公司成立当日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公司和/或鸿利香港,确保公司实现对泰国公司 100%控股。

  4、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路径尚在规划之中,泰国公司尚未设立,泰国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在泰国投资新设公司须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增资鸿利香港,将有助于公司维持对鸿利香港的绝对管控,保障公司战略决策的贯彻执行。投资设立泰国公司,将有助于公司实现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海外运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全球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同时也为了满足国际客户的海外配套需求,致力于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体系,深化头部客户合作关系。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手续。相关手续能否顺利完成、最终取得备案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及登记手续。

  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泰国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对外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和市场动向,及时调整经营战略,规避政策和市场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并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持续适应业务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设立泰国公司,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强化国际市场供应能力,提高对全球客户的响应速度,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持续且稳定的回报。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