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997,786.24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为 58,509,249.8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434,973,343.58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61,562,981.83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434,973,343.58 元。
(3)公司2024年度拟以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4)除上述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外,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其他利润分配方案。若本议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45,470.94元(含税)。2024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745,470.94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03%。
(二)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745,470.94 26,218,296.55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997,786.24 19,101,086.56 33,122,862.14
研发投入(元) 46,223,777.41 46,357,093.46 60,106,858.96
营业收入(元) 619,370,068.51 621,029,445.98 653,165,074.9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34,973,343.5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61,562,981.83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9,963,767.4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740,578.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29,963,767.49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52,687,729.8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8.06%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