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 88 号院 1 号楼公司一层 102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169 人,所持股份 67,169,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0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所持股份59,233,1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6 人,所持股份7,93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53%。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68 人,所持股份 13,17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6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634,5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29%;
反对 7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5%;弃权 465,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3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53%;反对 7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0%;弃权 4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18%。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66,3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81%;
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9%;弃权 466,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6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23%;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8%;弃权 4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39%。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66,3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81%;
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9%;弃权 466,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6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23%;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8%;弃权 46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39%。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18,2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65%;
反对 78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5%;弃权 464,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971%;反对 78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41%;弃权 4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88%。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68,8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8%;
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9%;弃权 464,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813%;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8%;弃权 46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67,8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04%;
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9%;弃权 465,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737%;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8%;弃权 46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85,8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2%;
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9%;弃权 447,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8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03%;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8%;弃权 44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962,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1%;
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69%;弃权 470,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365%;反对 7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8%;弃权 47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林菁先生、李力先生、莫小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提名林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1,608,5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2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0,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784%。
林菁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提名李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1,618,0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9,9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505%。
李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 提名莫小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1,616,8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8,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413%。
莫小玲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刚先生、韩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提名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1,616,8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618,7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413%。
陈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提名韩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1,619,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