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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3 深市 佳讯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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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佳讯飞鸿: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3-053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00.00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8月23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及时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8月23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4,740,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9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460,897.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披露了实际控制人之一郑贵祥先生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8月16日、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截至目前,郑贵祥先生的减持计划仍在实施中。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7,945,3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3,265,904股(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 量 的 25% ( 即6,986,325股)。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740,804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实施前                  实施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42,817,792  7.21%      47,558,596      8.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0,900,772 92.79%    546,159,968    91.99%

总股本                593,718,564  100%    593,718,564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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