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94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 6 月 30 日,该议案未获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0.57 亿元,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36 亿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
为不影响公司未来整体业务的健康发展,降低融资成本、满足资金需求,并兼顾股东的长期回报,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759,694.25 -484,505,255.82 -366,760,967.67
(元)
研发投入(元) 1,522,359.49 6,003,054.17 10,446,450.84
营业收入(元) 386,730,654.54 464,415,199.38 774,137,256.7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993,740,722.89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836,422,149.36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64,835,509.7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7,971,864.5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11%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鉴于公司截至2024 年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