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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6 深市 理邦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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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 15 号理邦仪器工业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祖幼冬先生

  (注:公司董事长张浩先生因行程冲突不能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9 名,代表股份 358,288,4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61.80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321,823,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19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4 名,代表股份 36,464,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0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96 名,代表股份 36,576,7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00%。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625,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58%;
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弃权1,355,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3,6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32%;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412%;弃权 1,355,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56%。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625,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59%;
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弃权1,355,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3,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34%;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412%;弃权 1,355,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53%。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624,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57%;
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弃权1,355,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3,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18%;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412%;弃权 1,355,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7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6,624,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57%;
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弃权1,355,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3,1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18%;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412%;弃权 1,355,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7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508,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60%;
反对 3,297,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5%;弃权1,481,5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9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330%;反对 3,297,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64%;弃权 1,481,5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06%。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97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
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弃权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59,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2%;反对 3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412%;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7、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1、审议通过《张浩先生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901,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5%;
反对 3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7%;弃权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28,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72%;反对 3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896%;弃权 2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关联股东张浩先生回避表决。

    7.02、审议通过《祖幼冬先生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7,836,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3%;
反对 3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7%;弃权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28,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1%;反对 3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940%;弃权 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关联股东祖幼冬先生回避表决。

    7.03、审议通过《谢锡城先生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371,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6%;
反对 3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4%;弃权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28,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1%;反对 3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940%;弃权 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关联股东谢锡城先生回避表决。

    7.04、审议通过《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2025 年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93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3%;
反对 3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9%;弃权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26,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34%;反对 3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998%;弃权 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