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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聚光科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提议及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会秘书田昆仑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394人,通过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6,407,600股,占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持股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6,407,60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选举石春林、刘立鹏和张宇民为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述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均不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6,407,60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石春林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大会授权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它职责。

  11、《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6,407,600 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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