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国内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审核,现确认如下:
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本人指
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确认人: (签字)
陈志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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