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永拓所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无法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9 名,注册
会计师 1052 名,注册会计师中有 52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69家,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2,208.86 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和采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 年度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
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
律处分 2 次。5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45 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分别为鹿丽鸿、高凤、邹品爱,相关情况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鹿丽鸿,2008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 年起就职于中兴华所,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近三年曾为和展能源、光环新网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凤,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曾为合力思腾、安源煤业提供审计服务。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邹品爱,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4 年 1 月起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例如城建发展、京沪高铁、巴士传媒等企业。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的审计费用 136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6 万元),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所尚未向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本次变更系永拓所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无法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所致。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原续聘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永拓所因其他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并被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无法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永拓所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选聘资料认真审查,认为本次选聘流程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规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3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6 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