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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中海达: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0-058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06 月 0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
于 2020 年 06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0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中“非公开发行”、“核准”等文字表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涉及调整的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800万股(含19,800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0,286.9472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9,800 万股(含 19,800 万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0,286.9472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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